信息作为一种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和无形财富,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关注。以经营经济信息及各种社会服务为盈利手段的信息产业已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动力之一,统计表明,自1987年上海成立第一家人工信息台至今,我国信息服务业已初具规模,全国从事信息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共2万多家,建立各种数据库1000多个。1996年,全国160、168的业务收入接近50亿元。随着信息服务业的迅速发展,人们用于收集信息的支出也不断增多,开始在整个消费中占有一定的比重,信息消费作为一个新的潮流正在形成。
当前,我国的信息消费呈现出几方面的特点:
首先,信息消费的主体范围不断扩大。据了解,虽然政府机关仍是信息服务的主要用户,约占总数的70%,但企业甚至家庭、个人所占信息消费的比重正在提高,人们的消费意识不断增强。例如,武汉的“168”电话信息台平均每秒钟就有36个人拨通。郑州、兰州的“160”信息台与北京信息台联网,每日已开始试播当地物价行情……像这样的电话信息台在全国已有数百家之多,并且大受欢迎,每台每日咨询次数平均8万多次。电脑日益普及,向往在因特网上漫游的人也越来越多。以上海为例,上海信息港工程进一步完善后,仅“上海热线”从1996年开通至今便已有452.6万多人次浏览过其网页。到1997年10月底,全国上网用户达到62万户,上网计算机总数29.9万台。
其次,信息消费内容、方式多样化。人们的投资和消费趋向多元化,居民所需信息内容已不仅限于金融、股票期货、市场销售等领域,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文化教育、旅游、交通、择业等也是居民关注的热点。许多人还通过热线电话进行心理咨询。随着网络服务、联机服务等现代化方式的增多,人们收集信息的渠道已从电视、报纸杂志扩展到电脑网络及各类专业广播讲座、电讯信息台、咨询等。网络的发展还促进了电子商务系统的广泛应用,对工业产品的流通,将产生本质的改变,将大大改进传统的商业流通体制。在21世纪里,世界的流通领域将不再会有采购员满天飞,带着产品全球展示的局面。供需双方仅需通过信息手段就可以了解产品各个方面的情况,直接在网络上产生交易。据国际数据集团的预测,电子商务的销售额将从现在的30亿美元上升到2001年的2200亿美元。
第三,提供信息消费的机构数目越来越多。政府部门竞相建立信息机构的同时,集体、个人及外资机构也纷纷进入信息咨询业。有关数据表明,目前全国信息企业达8000多家,政府信息机构2600家,信息咨询公司3万多家。
在信息消费渐渐深入人们生活的同时,假招聘、假新闻、假中介、假股评等组成了一个非法的信息市场,相当多的老百姓成了这一非法市场的受害者。在南方经济较发达地区的一些城镇街头,很多以“信息服务所”、“信息公司”、“咨询服务公司”、“联谊中心”等机构出现的广告日渐多了起来,这类名目繁多的信息服务机构有的无证照经营,有的多点多证经营,有的频繁变更企业名称。为诱人上钩,有的在广告中大肆吹嘘其提供的信息如何准确、如何迅速,收取手续费、介绍费少则几十元,多则几百元,结果提供的信息质量很差,甚至根本不提供任何信息。
信息是无形产品,它不像有形产品那样有一定的规格、标准、可当面检验。信息产品的价值需经过一段时间后才能得到验证,而且有的信息产品永远无法检验其质量。由于信息产品的这一特殊性,容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而假的或质量不高的信息产品所造成的损失,往往是信息产品本身价格的几十倍、几百倍、甚至千倍、万倍。因此,我国迫切需要对信息产品的生产者、提供者、咨询机构进行规范,制定执业资格标准,保护广大信息消费者的权益。